近日,全國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和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正在如火如荼召開中,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節能環保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宋鑫擬在今年全國兩會提交《關于盡快出臺礦業權出讓收益率有關政策的提案》,此前宋鑫已在全國政協十三屆二次、三次、四次會議連續三次提出相關提案,雖然職能部委都通過不同途徑進行了回應,但最終的調整還沒有落地。
2017年,國務院印發《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在礦業權出讓環節,將探礦權采礦權價款調整為礦業權出讓收益,將現行只對國家出資探明礦產地收取、反映國家投資收益的探礦權采礦權價款,調整為適用于所有國家出讓礦業權、體現國家所有者權益的礦業權出讓收益;在礦業權占有環節,將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整合為礦業權占用費;在礦產開采環節,組織實施資源稅改革;在
礦山環境治理恢復環節,將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調整為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基金。
同年,原國土資源部、財政部聯合發布《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礦業權出讓收益包括探礦權出讓收益和采礦權出讓收益,為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按照4:6的比例分成,對于礦業權出讓收益的征管和細節進行明確。此后,30個?。▍^、市)相繼發布了礦業權出讓收益基準價。
圖文無關
宋鑫在提案中表示,上述政策對維護礦產資源國家所有者權益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實踐證明,改革后黃金礦山企業的礦產資源稅費負擔加重。
2017年出臺的政策在礦業界引起了較大的反響,在諸如權益金和資源稅劃分環節還有一些不完全合理的地方。這件事,從2018年開始,宋鑫就連續多年提交相關提案。此后,相關部門也在進一步優化政策,本次的提案希望讓政策優化變得更加具體化,通俗的講,即如何按照一個比例收取權益金。
宋鑫認為,礦產資源稅費負擔加重的原因,首先在于礦業權出讓收益和資源稅經濟內涵關系尚需理順;其次,礦業權出讓收益測算未考慮企業前期投入;再次,以收益金額為主的征收形式,可能導致所有者權益難以保障。
對此,宋鑫在提案中建議:一是盡快出臺礦業權出讓收益調整政策,并將該政策與辦理礦業權新立、延續、擴界和整合等審批手續脫鉤,為企業對抗疫情,促進國家和地方經濟發展創造條件。
二是統籌考量礦產資源權益金中礦業權出讓收益和資源稅的經濟內涵關系,避免在稅費計征測算時重復征收;對黃金等高風險礦種,改革前以申請在先方式取得探礦權無需有償處置的,不再補繳礦業權出讓收益。
三是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和算法,在開采階段依據礦產品銷售收入以收益率為主的形式征收所有者權益,并完善相關配套細則;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在測算礦業權出讓收益率時,扣除企業自行出資部分的投資收益;將黃金等高風險礦種列為出讓收益率征收試點,并從國家層面確定出讓收益率合理范圍。
宋鑫希望能夠通過不間斷的呼吁和建言,對推動政策的優化和修改起到作用。
礦產產業在兩會不斷被提及,顯示了我國對環境、礦產重視程度日益提升。從事
砂石行業人員認為,礦業行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相應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對國民經濟發展至關重要。在礦業出讓收益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對國有資源的保護以及權益的維護都進行了調整,而其中涉及的問題也開始暴露,這為今后法規的完善提供了方向。制度的發展并不是簡單的制定和修改,而是推動一個行業的規范和發展。因此,在執行過程中,應該迅速制定彌補政策漏洞的方案,更好的維護行業的發展。另外,地方政府應該依據中央指示,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充分調動社會資源,認真籌劃,推動礦業健康和諧發展,推動地方經濟快速發展。